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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国资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3-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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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烟台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从严从实管理、依法履职尽责,坚持法治国资与法治国企一体构建,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领导责任,提升法治保障力度。市国资委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突出位置,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贯穿国资监管全过程。常态化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国资系统法治建设路径举措,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对相关文件开展立项论证、合法性审核与集体审议,确保制度出台合法合规。

(二)细化执行程序,提升法治决策精度。始终坚持以服务国资国企发展为中心,着力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深入落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机制,牢固树立与企业“同坐一条板凳”的服务理念,大力推进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长效化。2025年,班子成员累计走访联系企业300多次,在面对面沟通中精准掌握企业发展诉求,在实打实服务中破解企业经营难题,有效提升了因企制宜、精准施策的法治决策能力,为国资国企稳健发展筑牢坚实保障。

(三)强化制度规范,提升法治监管准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制度成果,不断夯实国资监管制度建设,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创新监管模式,学习浙鲁京等省、市经验,研究穿透式监管实施路径,制定集团对子企业穿透式管理调研方案。升级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完成信创改造申报、等保测评及数据安全演练,数字化监管能力持续增强。二是风险防控精准有效强化高风险业务管控,规范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开展大宗贸易专项检查,建立高风险业务台账,推动违规业务有序退出。三是阳光监管深入推进搭建采购监管数字化平台,推动3028个4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自查,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阳光采购机制不断完善。

(四)加大普法力度,提升法治建设深度。2025年,根据工作要点任务安排,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所涉及的两项重点任务。在机制建设方面积极参与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会商、联合调研等方式,共同研判企业涉外法律风险,解决跨领域难题,并实现政策与风险信息共享。同时,配合设立首批涉外法治工作联系点,发挥其示范与桥梁作用,反馈实务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在服务提升方面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联动各区市打造“益企出海,法护远航”涉外法治宣讲品牌,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专题培训、案例解读等活动,并联合相关部门与行业协会,精准覆盖有需求的企业。系列活动有效提升了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和国际规则运用水平,营造了护航企业稳健“出海”的良好氛围。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深入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到位,离“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党员干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

(二)法治国企建设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加强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国企建设深度融合,引导国资国企制度化发展。

(三)普法宣传形式还不够深入。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通过专题讲座、发放材料等直接学习方式很难深挖法律条文背后的法理、逻辑和立法意义,导致普法宣传在填补法律知识匮乏的基础上,进一步内化为法治思维模式上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水平。截至目前,主持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会等20余次,学习法律法规10余次,研究推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工作措施等相关工作,将法治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深化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八五”普法工作,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法治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加强对委机关和市管(市直)企业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组织召开国资国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深入学习国有企业在权力运行、招投标、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法治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三)聚焦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委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坚决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法治建设中做表率。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心组年度学习要求,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普法活动,加强依法行权履职,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梳理国资国企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和方式,提高企业依法治企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市管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总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建设,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三)增加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指导各市管企业和区市国资监管机构,进一步扩大普法范围,将全级全员纳入普法对象,充分发挥烟台国资公众号作用,开设专版专栏,精心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阐释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普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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