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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3-12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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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6日至6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烟台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细化责任分解。情况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委党委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反馈的4个方面12项问题,细化分解为59个具体问题并制定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把抓巡察整改工作贯穿日常工作中,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委党委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主任办公会,3次协调会,强力督导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对复杂问题,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管用长效机制。把巡察问题整改做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相继制定完善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容错免责清单》等26个制度文件,全面制定完善市管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基层党建规范提升任务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担当不足的问题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万华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万华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紧,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增强做好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全面系统总结了我市国资国企“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起草了《烟台市国资委“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情况报告》,督促指导各市管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对标行业领军企业,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做强做优做大主业。三是持续推广万华改革经验做法,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学习万华经验进一步推动市管企业改革创新的通知》,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研究提出了下步7项重点改革任务,组织宣贯培训。完成了《烟台市国企改革攻坚专项报告》并报省国资委和市委改革办。四是北极星混改工作已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前期各项工作,拟于3月中旬公开挂牌转让。五是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起草了《2020年烟台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烟工信〔2020〕81号),持续推动企业采取中长期激励等多种有效措施,实现扭亏增盈。

2.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坚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转发《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试行)>的通知》,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容错免责清单。二是制定《烟台市国资委关于推动市管企业与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生)院合作发展的意见》,推动市管企业党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实施,将高端人才引进情况纳入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改革绩效考核范围。根据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对接“三类500强”等知名企业,重点跟进国丰集团与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合作项目、与山东海洋集团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三是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协调市财政部门完成有关所欠费用审核等工作,召集信访、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协调会议,做好相关事项审核工作,分批进行发放。四是督导企业将科技创新资金列入企业经营预算,并研究将科技创新资金列入我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3.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取多对一模式牵头组织市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平台”与14个县市区政府现场签订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完成了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二是强化业绩考核导向,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目标值不差于考核基准值的原则,确定了12户市管企业年度考核目标值,其中含有上市公司的4户企业集团利润总额目标值增幅均在10%以上。同时,建立健全业绩考核重点工作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自2020年度起对企业党建工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企业运行监督等8方面工作,实施全方位考核。三是制定了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建立了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把蓝天集团、国丰集团等市管独资公司作为试点。四是按期调度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并纳入改革绩效考核体系,按季度形成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五是已完成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成立工作专班,重点攻坚突破,已完成27户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六是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政策,于8月中旬完成冰轮集团分立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过户。

4.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2020年度起,严格结合企业年度预算,确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年度目标值,促进企业年度预算更加精细。6月15日,印发《关于印发<市管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及投资担保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烟国资〔2020〕57号),对企业年度预算刚性与决算偏离进行了明确管控和约束。二是建立对市管企业进场挂牌项目涉及的内部决策、评估核准(备案)、挂牌价格等全面实施合规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事中监管,保障挂牌项目依法合规实施。根据《烟台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的通知》(烟国资〔2018〕96号)等文件,严格督促企业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对市管企业备案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了审核,确保所选中介机构的质量。四是增强风险防控意识,督导国丰集团深入剖析权属企业国裕公司非正常业务逾期的原因,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指导国裕公司启动风险管理新一轮变革,调整业务风控措施,着力构建起自上而下、由内到外的风险管理文化体系,修订完善了《业务操作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应急转贷业务操作细则》《风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完成了对逾期项目初步的风险处置方案的分析评估,分不同阶段达到不同条件选择整体对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的最佳方案。按照企业管理权限,督导蓝天集团制定了卓能电池材料整改方案,积极向深圳仲裁法院申报债权,依法主张权利;密切关注深圳沃特玛破产重整。五是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委党委对市管企业监事会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下发了《关于调整市管企业监事会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企业按程序调整监事会成员,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二)关于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政治引领不到位问题

1.党委核心领导作用不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讲话精神做为学习的首要内容、常设议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11月6日,委机关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并按内容做好各项工作。7月份召开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9月份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1年1月份组织开展了市管企业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三是指导各市管企业完善党委前置议事规则,全部完成制定《企业党委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企业治理主体的权责,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四是修订完善了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权责明晰。五是与市委组织部、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措施意见》,制定了12条具体举措,督导各市管企业认真落实《意见》的各项内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性工作,加强党建特色品牌建设,推动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形成传达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讲话、批示、指示等,确保上级意识形态决策部署和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关于印发<烟台市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的通知》,联系国资国企实际,逐条梳理需落实事项并制订具体工作措施。坚持和完善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完善工作台账,确保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共烟台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烟国资党〔2020〕34号),成立以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与群众工作科,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印发《中共烟台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明确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的通知》(烟国资党〔2020〕35号),明确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宣传与群众工作科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业务科室。三是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三个纳入、四个一同”要求,把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要充分体现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写实纪实档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四是加强对市管企业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督导。严格落实市国资委《关于重点工作指标考核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通知》,抓好考核评价工作。落实《市管企业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市管企业的巡听督导工作,提升国资国企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市管企业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台账,适时进行工作情况通报,促进相关工作落实。五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完善学习制度,坚持从严治学,建设好、守护好、管理好理论学习阵地。进一步聚焦主题主线、明确职责要求、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学习实效。用好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平台等重要载体,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联系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活学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的基础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增强学习深度和学习质量。每年制定中心组成员讲党课、作形势政策报告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达到每名中心组成员年内讲一次党课、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的要求。

3.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着力加强市管企业党建工作。7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市管企业党建观摩、党建交叉督导,并召开了党建工作交流座谈会,着力加强市管企业党建基础工作和党建特色品牌建设,压紧压实责任。9月份开设市管企业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10月份举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培训班,11月份举办市管企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学理论、学党史国史,讲解党建工作实务,加强党务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强化党建能力素质提升。11月份组织开展党建交叉督导工作,再次督导各市管企业落实好“党建规范提升年”专项行动,并按照《市管企业党建考核评分细则》有关要求开展年度党建模拟考核评分。二是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始终坚持调研与督导相结合,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提醒同督导。督导市管企业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今年来市管企业党建品牌建设成果显著。蓝天集团开展“资本链上抓党建”,公交集团打造“党建领航 幸福公交”特色党建品牌、创建“规范化标准化党建观摩示范点”,蓬长客港打造红色教育品牌,交运集团成立烟台交运红色文化教育培训中心,冰轮集团实施“党小组带班组”延伸支部堡垒的“前沿阵地”等28个特色党建品牌和工作制度。三是结合开展的“党建规范提升年”专项行动,督导各市管企业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了自查,对3个设置不规范的党组织进行了整改,按照1%要求配齐专职党务干部,建强党建力量,督导相关市管企业安排党务骨干到党建工作弱化的支部帮抓指导,解决党员管理弱化等问题,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建设,有效解决了党员管理弱化、换届不及时等问题。四是加强对因历史原因所属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薄弱环节进行帮建带建,逐步加强党建基础工作研究和落实。安排3户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同步参加市管企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着力帮助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能力素质提升。五是督导蓝天集团和冰轮集团,完成了人事和党建工作由1个班子成员分管。责令相关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党费差额进行补缴,共补缴28440.33元。六是抓好督导落实全过程。9月份下发了工作提醒,督导各市管企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落实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建立换届提醒台账,并在10月份结合“党建规范提升年”工作安排,对部分企业落实换届提醒制度以及落实换届选举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督导市管企业党组织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其他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方案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把关审核,并委派机关人员参加会议,进行点评,将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并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事项。督导各市管企业利用“灯塔”系统与党员花名册进行比对,清查口袋党员、失联党员,并于10月底前按照有关党内规定进行处置。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严格按照省内转接和省外转接的工作程序抓好实施,防止新增失联党员、口袋党员人数。

4.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调研和规划,加大统筹谋划力度;有计划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根据机关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力选拔培养年轻干部;通过职级晋升、公开遴选、定向选调生考录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结合专业特点,及时调整安排原监事会领导人员承担企业改革、综合材料、检查督导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三是由国丰集团督导国裕公司修订了《国裕公司人事招聘管理办法》,完善了招聘流程、人才甄选过程。通过智联招聘网、猎聘网等专业人事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严格执行该项制度,确保人员招聘、选聘制度公开化、专业化、规范化。四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要求规范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五是组织委班子成员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学深学透,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三)关于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实问题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谋划部署。制定下发《市国资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督导检查等时机,督促各市管企业扎实落实好有关内容,切实强化党风廉政防控体系建设和企业经营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国资大监管格局。加快建设完善“国资云”平台,建立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在企业日常经营、重大事项决策、选人用人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9月份和12月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中,组织召开市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全面构建立体式、网络化大监督格局,强化协同监管进行了部署。三是以考促廉。完善《市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纳入考核负面清单,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四是督导各市管企业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好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发挥纪委监督执纪作用。五是坚持抓“关键少数”不放松,利用廉政谈话提醒,到企业调研等时机,督促党组织书记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六是抓好常态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恒丰银行、蓝天集团、担保公司等违法违纪案件为戒,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坚持线上与线下学习结合,关注市纪委监委公众号,实时学习有关内容,潜移默化的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2.“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方法手段。扎实开展“三比三看三提升”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机关干部主动担当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领导班子和科室每月深入企业车间班组调研,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推动改革发展。抓好专班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亮点工作比评,集中调度,以务实的举措推动市管企业各项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年底组织1次企业负责人对所联系服务的科室进行评分,评分情况作为科室全年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设完善国资监管云平台,努力实现数据在委内和部门单位之间共享。需要市管企业填报的数据均通过云平台统一采集。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向各科室通报重点工作、经济运行等主要工作情况,实现委内事项科室共享。三是对“管理失范、资产流失、用人不当、关联交易”专项整改情况进行了梳理,完善了相关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四是持续督导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通过现场核实、电话落实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国企房租减免政策。

3.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经法规相关制度规定。按照新会计制度升级了财务软件。修订完善出差审批报销流程、加强全过程合规性审核。日常报销结算严格执行公务卡和银行转账结算,减少现金和非公务卡结算。加强报销审核,着重审核会议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附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二是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做好年休假登统计,加强检查核实,确保已休未休天数正确。三是严格落实离退休经费使用,严格按规定范围来使用经费,做到账目清晰,专款专用。对离退休干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严格按照报销流程来报销。四是督导相关企业做好整改。按照企业管理权限,督导国丰集团补充完善车辆租赁使用合同等手续,按合同约定履行。修订了《债务融资项目收入奖励办法》,签订了车辆租赁使用合同。五是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出租事项。市国资委将轴承仪和啤酒厂相关租赁资产划转给蓝天集团,并督导其按市场化原则管理租赁使用,明确专人负责国有资产出租事项,建立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台账。

(四)关于巡察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7年和2018年3份巡察整改建议函进行回头看。将3份巡察整改建议函作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进行剖析查摆整改,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力度,对照年度扶贫工作任务清单,逐项梳理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完善企业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受理市管企业董事会、股东会议案后,按科室职能分工分别对相关议案内容进行把关审核,提出意见,由国有股权董事依据意见予以表决,实现重大项目事前监督。指导企业按照《国有企业党委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体的通知》要求,对照示范文本,制定完善市管企业的清单。四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财经纪律和关联业务有关规定。通过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审计中介机构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企业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建立关联业务监督检查。

目前,市委巡察第一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下步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国资监管工作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06821;电子邮箱gzwdjb@yt.shandong.cn。


中共烟台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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