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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1-02-08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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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栖霞五彩龙金矿爆燃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在前期对市管企业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市管企业所有涉及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深入排查、系统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法制、体制、机制、制度保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把握原则

(一)坚持着眼长远、长短结合。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期,对企业自己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既要严格督导检查,促进隐患整改,祛疴除病;又要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人才培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扶正固本,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三、时间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和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1月至3月31日)。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紧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烟安〔2021〕3号)《烟台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市管企业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组织各市管企业开展企业内部自查,并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专家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详见附件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实施动态管理和销号管理,切实摸清企业隐患底数,确保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场所、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市国资委成立由委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4个督导检查小组,按照委联系服务市管企业专班责任分工,对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边排查边整治,确保隐患摸清、措施周密、整改到位,确保3月31日前,各市管企业基本完成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建立和一般问题隐患整改任务。

(二)交叉互检和完善规程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在前段督导检查组基础上,增加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四不两直检查组,对市管企业进行分组交叉检查。对第一阶段发现隐患尚未整治完毕的,继续督促指导企业抓好排查整治,确保整改彻底、不留死角;对互检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治理,重点攻坚。各市管企业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消除责任盲区。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强系统治理,深入剖析问题隐患,注重查找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着力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深入整治和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12月底)。各企业要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尽职尽责。市国资委将在各企业全面完成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的有效和长效机制。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多种形式,封堵漏洞、巩固成果、提升成效,坚决杜绝问题和隐患反复出现,全力维护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市国资委将依据专项行动期间督导检查情况,对各市管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自查自纠不到位,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不力,重大问题隐患未及时发现的市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底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共性排查整治重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企业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是否有照抄照搬行为;是否设立专(兼)职安全员,是否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全员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二)专项排查整治重点。

1.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依法依规情况,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排查情况,企业本质安全情况,特殊作业、开停车、试生产和变更管理情况,反“三违”、季节“四防”、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情况,储存、装卸环节装置设施改造落实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专项整治隐患问题闭环管理等情况。

2.交通运输领域。“两客一危”方面,重点围绕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岗前和日常教育培训情况,车辆维护、检测、使用、审验、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水路运输方面,重点围绕客滚运输码头、陆岛交通码头执行大风禁止旅客上船规定,严查谎报、瞒报货物信息和夹带禁止载运的危险物品上船,港口客运站安全检查、候船厅、登船通道封闭,实名制售票检票,应急疏散演练等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城市公共交通方面,重点排查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等车辆技术性能保障、安全标识标志、车载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情况,按要求强化车辆驾驶区域安全防护设施安装情况,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开展情况等。

3.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情况,参建各方主体行为、责任落实情况,作业现场高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4.油气管道领域。重点检查油气管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油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油气管道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油气管道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情况等方面内容。

5.冶炼领域。重点加强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深井铸造、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

6.人员密集场所领域。公共文化场馆、大型商业综合体方面,重点检查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及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气线路情况,墙体、屋顶是否完好等情况。文博场所方面,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及落实情况,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完整好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铺设是否规范,电气设备使用是否正确等情况。高层建筑方面,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健全,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完好有效,安全疏散设施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堵塞,消防车通道有无堵塞、占用等情况。

7.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领域。重点检查进口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内部设备配备情况,人员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人员定期检测情况,检测消毒流程执行情况,食品存放情况,“山东冷链”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8.特种设备领域。重点加强对涉氨制冷、气瓶充装、大型锅炉、大型起重机械、危化品及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公众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

五、排查整治方式方法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两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查即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教育培训。所有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

2.完善排查制度。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鼓励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参照发明创新、技术革新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奖励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3.狠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经企业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后,每半月一次报市国资委。

(二)市国资委集中督导检查。

1.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入驻各市管企业,督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2.创新检查方式。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异企交互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

3.拓宽信息渠道。用好群众举报、内部举报等手段,建好信息化远程监控系统,确保查细查全。

4.依法严厉惩处。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对企业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协调,各市管企业具体实施。市国资委将建立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各市管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严细作风逐项抓好落实。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必须于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社会公治。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各企业工会、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市国资委所监管市管企业内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推动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追责问责。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国资委在安全生产考核中将从重扣罚。

 

    附件:1.市国资委联系服务市管企业专班责任分工

          2.市管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附件1

 

市国资委联系服务市管企业专班责任分工

 

第一专班。王浩同志牵头,陈吉宗同志配合。

负责联系服务交运集团

第二专班。王洪祥同志牵头,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宣传与群众工作科、党建办公室配合。

负责联系服务万华化学集团、蓝天集团、张裕集团。

第三专班。康建中同志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企业改革科、考核分配科配合。

负责联系服务泰和新材集团、蓬长客港集团、公交集团、盐粮集团、北极星控股公司。

第四专班。丛龙国同志牵头,规划发展科、财务监督科、产权管理科、资本运营科配合。

负责联系服务国丰集团、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集团、东方电子集团、冰轮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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