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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国资〔2019〕30号:烟台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市管企业学习万华精神开展对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9-06-1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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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企业:

为深入学习万华精神,培育国企改革发展尖兵,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市管企业学习万华精神开展对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管企业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对标管理实施工作,目前的对标标杆企业首选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全面总结“十三五”发展成效,结合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研究,制定本企业对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6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国资委(联系电话:6606818),并于每年年底前报送对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国资委直属企业参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学习万华精神,开展对标管理工作。

 

 

烟台市国资委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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