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资委
关于更新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备选库动态管理,提高审计评估报告质量,更好服务市属国企改革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结合市属国家出资企业项目数量、规模等实际,现将更新中介机构备选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介机构备选库分类及选用
烟台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包括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市政府或市国资委批准的企业改制项目,由市国资委组织有关部门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其他项目由国家出资企业自备选库中自行选择中介机构。
二、申请加入备选库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行业执业资质,近3年连续正常营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三)近3年从事市属企业业务时,所出具报告未出现不合格或重大差错。
(四)注册地在烟台市境内;注册地在烟台市以外的,需在烟台市有分支机构。
(五)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名。
(六)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0名。
三、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
(一)中介机构情况介绍。1.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内部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2.业务成绩:近3年的业务收入、行业排名、主要业绩和奖惩等。3.项目情况:近3年服务我市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标的额度、出具报告时间、签字执业人员等。4.提交报告:提供不少于3个(近3年)具体项目报告,其中最少一个企业整体项目报告。
(二)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执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三)执业人员有关材料。1.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执业人员养老保险或经行业监管机构确认的执业人员名单(附件4)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四)填报登记表单。中介机构入库申请登记表(附件1)、中介机构烟台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附件2,分支机构填写)、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的各审计、评估中介机构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烟台市国资委。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B座1502室
联系电话:(0535)6606816
附件 1:中介机构入库申请登记表
2:中介机构烟台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
3: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4:年检合格人员情况表
烟台市国资委
2017年11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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