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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市国资委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05-10-24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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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管企业:
为加强国有企业投资行为的风险防范,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市国资委决定组建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市国资委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是为市国资委提供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咨询的非常设机构。主要任务是根据企业提报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从宏观经济政策、产业结构、资金筹措、风险和效益预测、技术水平、法律事务及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咨询论证,并形成意见,为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重大投资决策职责提供依据,也为国资委审核企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意见。
二、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市管企业的产业布局和投资领域,选聘专家组建市国资委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主要包括市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型领导及有关机构和单位的管理、技术、金融和法律等方面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专家库成员由市国资委聘任,任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
委员会委员人选由市国资委根据需论证咨询的项目领域从专家库中选定。委员会对外聘的社会委员实行有偿咨询服务,每次会后由国资委统一支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规划发展与分配科,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拟定委员会会议内容、推荐出席会议委员人选、送达有关材料、会议组织服务和起草委员会会议纪要等具体工作。
三、委员会会议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1、需市国资委研究决策的重大投资项目在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决策前召开委员会会议进行论证咨询。
2、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会议论证咨询的项目内容准备会议资料,提出召开会议时间及出席会议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等事项,报市国资委有关领导研究同意后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每次会议一般由7-9名委员组成,根据项目需要可适当增减参加会议委员数量。
3、委员会办公室提前将投资项目建议(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会议材料送达参加会议的委员。
4、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参加会议的委员从部门职责角度和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等方面对投资项目发表意见,并采取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并负责解答与会委员提出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记录整理与会委员的意见,形成委员会会议纪要。
5、经委员会表决,对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的委员1/2以上的投资项目,可提交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策。
6、对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实施的投资项目,企业应根据委员会会议和委主任办公会议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投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等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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