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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共山东省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0年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4-12-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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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0年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0年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共中央企业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统字(2000)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00年效绩评价基本任务
    2000年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要在前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改进和完善组织实施体系和效绩评价制度、方法体系,力求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公平地反映企业经营效益和经营者的业绩,为监控国有资本运行质量提供信息服务,为科学考核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评价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着重探索企业效绩评价结果的应用途径和方法。围绕如何使效绩评价工作与政府经济管理工作有效结合,与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有效结合,为国有企业试行经营者年薪制、持股制、期权激励以及工效挂钩等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逐步建立起一套对企业科学、权威的考核约束机制。
    二、工作范围
    按照国家四部委的部署,2000年企业效绩评价工作范围是各级政府重点监管的国有企业。具体评价对象由各级政府根据经济工作重点和监管工作要求确定。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省当前实际情况,今年全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拟在省政府确定重点监管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大型企业集团中选择部分企业,重点是正在进行年薪制、持股制、期权激励、工效挂钩试点的企业为评价对象。据此,省级拟选7户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具体名单附后)。各市、地也应选择不少于2户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作为评价对象。
    三、工作依据
    2000年企业效绩评价工作,主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所规定的组织原则、指标体系、操作程序等组织实施,并遵循财政部下发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解释》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计分方法》等配套文件操作。在具体评价工作中,按照财政部统一颁布的《1999年企业效绩评价标准》所提供的标准值,依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合理选择、规范操作,并正确使用《企业效绩评价系统软件》。
    四、工作组织
    2000年全省企业效绩评价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组织领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具体由省财政厅(国资局)牵头,与省经贸委、省委组织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大事项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研究决定,并联合发文实施。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及各市地分级成立三个小组。
    (一)分级成立效绩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领导小组由省财政厅(国资局)、省经贸委、省委组织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分管此项工作的处级领导组成,负责研究、商定全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定。各市、地也应成立相应的效绩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本市、地企业效绩评价工作。
    (二)分级成立效绩评价工作小组。由财政(国资)、经贸、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政府综合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企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相关专业人员、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评价工作的日常工作,及对评价对象的基本评价和初步评价的具体操作。
    (三)分级成立效绩评价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由企业管理专家、财务专家、会计专家、行业专家、人力资源专家和技术专家等组成。包括下列部门的专家代表:
    1、财政(国资)、经贸、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等政府综合管理部门及企业主办银行的专家代表;
    2、行业主管部门的专家代表;
    3、经济、法律、技术等部门的专家代表;
    4、从事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研究的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的学者或行业协会推荐的专家代表。
    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是:
    1、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参与评议指标的评价;
    2、负责对评价工作组的评价结论进行论证,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并提出有关参考意见;
    3、提供评价工作中必要的政策、技术等方面咨询。
    五、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2000年全省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分别进行初步评价、基本评价和综合评价后,写出评价结果报告书,报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并反馈给被评价企业。整个评价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10月底前基本结束,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企业效绩评价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
    2、拟定效绩评价工作方案和执行文件,转发国家四部委有关文件;
    3、选定评价企业名单;
    4、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召开相应会议对效绩评价工作进行宣传发动。
    该阶段工作应于8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评价工作组对被评价企业下达《企业效绩评价通知书》,核对企业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
    2、评价工作组按照规定实施企业的初步评价和基本评价;
    3、专家咨询组对评价企业进行逐户综合评价打分;
    4、专家咨询组对全部评价结果进行审查,对有疑异的,要复核或复议;确属错误的,要按规定进行调整;
    5、评价工作组依据审核无误的评价结论,按规定撰写评价结果报告书。
    该阶段工作任务于9月底前完成。
    (三)评价结果的应用
    1、报本级政府作为领导经济决策的参考依据;
    2、供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企业经营者进行任免、奖惩的参考依据;
    3、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实行经营者年薪制和工效挂钩的审批依据。
    4、反馈给被评价企业,供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参考;
    5、组织研究和探讨评价结果与当前企业管理相结合的具体途径和方法。
    (四)编写评价工作总结
    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市地评价工作组要将本市地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0日前报省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组。由省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组汇总全省情况,撰写全省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财政部及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
    山东省2000年省级效绩评价企业名单
    1、浪潮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3、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4、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日照港务局
    6、肥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7、龙口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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